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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校园机动车出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8

各位老师

接学校公安处的通知:为缓解日益紧张的校园停车状况,切实维护广大师生权益,结合目前公司交通及停车状况,学校拟重新制定校园机动车出入管理规定,现将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校园机动车出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印发以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6年3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到wllzhy@sdu.edu.cn

院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意见稿附后: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校园机动车出入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限制外来无关车辆进入校园,缓解日益紧张的校园停车状况,维护广大师生权益,根据济南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以下规定。

一、出入校园免费机动车范围及登记授权手续

(一)免费机动车范围

1.学校公务用车。由学校公务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备案的公务车辆。

2.bat365官网登录入口事业编制职工车辆,每位职工只授权一部限时免费机动车辆。学校引进人才、博士后及非事业编制人员等车辆,依据学校人事部门合同期限授权,只授权一部限时免费机动车辆。

3.在校全日制员工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不予授权;未安排住宿的,根据各校园停车情况在优先保障教工停车的基础上限额授权。

4.学校产业公务车辆、后勤经营性车辆由其所在部门提供部门车辆信息集体申请,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定额办理免费授权。

(二)登记授权手续

1.学校公务车由学校国资部门提供车辆信息统一办理。

2.事业编制教职工免费车辆集体登记注册统一办理。教职工个人办理的,需到公安处网站下载相应表格,用个人工资号登陆,并在网上提供相应资料审核通过后进行登记办理。

3.其他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授权。

(三)所需相关材料

1.事业编制职工。需提供工号、校园卡、行驶证等。行驶证登记车主是配偶或直系亲属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车主非配偶或直系亲属的不予办理。

2.引进人才、博士后、非事业编制人员等。凭学校人事部门聘用合同或协议、行驶证等办理。行驶证登记车主是配偶或直系亲属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车主非配偶或直系亲属的不予办理。

3.不提供住宿的全日制员工申请办理车辆授权的,需提供学号、校园卡、驾驶证、行驶证等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授权免费。行驶证登记车主是配偶或直系亲属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车主非配偶或直系亲属的不予办理。

4.学校产业公务车辆、后勤经营性车辆由所在部门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集体申请办理。

二、出入校园其他机动车辆的管理及登记授权

(一)学校相关单位的学术及政务活动来校车辆,可凭代费票出入校园。代费票由学校办公室、计财处、公安处等部门监制,由各单位、部门根据情况申领或申购。

(二)学校相关单位利用学校资源在校园内从事各类赢利或变相赢利等活动的,参加活动的社会车辆按规定计时交费。

(三)教职员工的第二辆机动车凭本人工号、校园卡、行驶证、结婚证(户口本)等申请办理,适当收取费用。

(四)教工出租的房屋在校园教学区域内的租户机动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承租人行驶证、驾驶证等收费办理。

(五)与学校国资部门签订合同租用学校公有房屋的校外单位(个人)的车辆实行收费授权。凭租房协议及约定的驾驶员驾驶证、行驶证,根据合同租期授权。

(六)与学校有密切工作联系和业务往来的校外单位车辆(业务联系部门以及长期供货和长期在校内施工的车辆等)采用收费控制管理。此类车辆需由校内业务相关单位和部门填写《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校外业务联系单位或个人机动车辆出入审批表》,供货和施工单位需提供合同。

三、出入校园机动车辆的授权管理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校办、人才办、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财务部、后勤部、公安处等部门组成的校园交通车辆授权管理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公安处,公安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学校职工车辆授权由公安处按规定直接授权,其他机动车辆的授权需经领导小组联合审批授权。

(三)授权的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必须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按照校园限速和交通标志行驶,不得超速,不得违规行驶停放。遇有校园交通管制情况,驾驶员必须服从现场执勤人员指挥。

(四)对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车辆、不服从学校管理的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等学校有权取消授权,加入黑名单,禁止其出入校园。违规出借出租通行授权资格的经确认后本年度将不予授权车辆通行校园。

(五)每年的11月份为申请延长机动车辆出入校园授权时间。最低授权期限为1个月,授权时间最长为一年。职工车辆本年度无违规行为的自动延续授权。

(六)各类授权的机动车(含职工等免费授权车辆)进入校园连续停放不得超过72小时,超过72小时的,超时部分按照收费车辆计时收费。因公出差等特殊情况超时的,出具有效证明免费。

(七)学校公务车和由学校分配住房在校园教学区域内的职工车辆不受限时停放限制,在校园内居住的职工需提供房产证明或户口本办理,非学校教职工不予办理。

(八)免费授权车辆仅限于七座和七座以下机动车(以行车证登记为准),喷涂校名的学校班车免费登记。

(九)收费标准参照济南市机动车收费相关管理规定另行制定。